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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提醒:《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原《刑法》第303条【开设赌场罪】的量刑起点,由原来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调整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改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罚。关于刑事案件中的开设赌场罪的其他规定,在现行司法解释中,主要有《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年)、《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 天河区刑事律师陈桂雄最近读到检察日报文章陈禹橦检察官的《运用刑法论理解释合理界分帮信罪与掩瞒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具体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2019年10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一、基本要求(一)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全面、细致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在查清事实、理...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这个罪名有两个量刑档次,第一档3年以下,第二档为3-7年。虽然这个罪名的最高刑期才7年,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罪的入罪标准是很低的,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 如果以为刷单仅仅是诈骗行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还有其他罪名在等着。不正规刷是骗人,正儿八经刷是非法经营,不管是哪种,都是存在问题而且很有判头的。为电商平台刷单的第一案的李某某,就因为刷单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判了五年六个月。对这个案件我们认为是有争议的。先说下当时判决认定构罪几个主要理由:一个是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属于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应当... 有刷脸、有转账就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只是单纯提供卡或收款码等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种简单粗暴的定性是不可取的。帮信最高3年,掩隐最高7年,定性错了,刑期可能就会差很多。这种区分方式其实是忽略了这两个罪名的一些本质性的区别。先举个例子,张三卖卡后,上游为防止张三通过黑吃黑的方式搞走卡里的钱,就要求张三一起住在宾馆里,上游操作手机时张三得在旁边等着,必要还得配合刷脸认证。这种情况,是认... 说一个很多人都很少会忽视的可怕问题,很多人都以为卖卡卖U跑分上下分其只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严重点就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已,即使判了,也不算很重。这其实是没有了解到这些行为真正可怕的地方,大部分人都以为这个罪名很轻,而且有可能会在37天内取保,就认为后面大概率缓刑。但现在对电诈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帮信、掩隐作为电诈的一个小分支,好多地方最终还是都可能会在把人收回去判实行。但这并不... 对于做电商的朋友,如果你们有过刷单行为,还是要多关注下这个罪名的,这个视频也会重点分析刷单的辩护思路。前面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详细分析了,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的三个概念的区别,在知道区别后,我们就可以深入到具体案件当中,了解涉案金额一般是怎么去认定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涉案金额一般是按照“四个步骤”的先后顺序进行。第一步,对已经销售的,按照实际销售价计算...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在上篇文章分享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流程,那侦查终结后,检察院阶段和一审阶段程序是如何的?侦查终结后,案子就移送到检察院,从而进入检察院阶段,我们叫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从这个阶段开始,律师才能看到案件材料。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正常审查期限是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1.5个月。这1.5个月内,检察院要做出决定,是将案子移送到法院审判还是做出其他处理,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会把案卷...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今天要分享一个寻衅滋事的案例,2020年7月初,王某等5人酒后离开位于广州某区的酒吧,恰好遇到与陈某等人,后来,双方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肢体冲突,之后便是相互殴打。随着矛盾的升级,双方在酒吧门口拿起了灭火器、砖头等工具,最终,陈某一方不敌,造成多人受伤的后果。之后,王某等人就逃跑,陈某便报警。事后,经过法医鉴定,陈某这边有两个人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 有一人属于轻微伤。当月月底... 202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正式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照。侯裕盛 摄一、《意见二》的制定背景近些年来,电... 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从轻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从重处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量刑】处3年以... 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从重处罚】(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的。【量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 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加重处罚】 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量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定罪标准】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 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量刑】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1000g以上;50g以上)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一、一档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43号 现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我署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公告》同时废止。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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