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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二、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16年4月6日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 该解释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大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力度。 本期推送根据刑法法条及最新司法解释,将相关毒品犯罪涉及到的数量标准及其刑罚归纳整理成表格,清晰明朗的展示于广大受众,便于律师、司法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 发布:2015-08-29实施:2015-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06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 法释〔2016〕8号 施行日期 2016年04月11日 (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月25日...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风险防控部委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犯罪侦查专业 10年刑事工作经验 陈桂雄律师曾从事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参与破获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拥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擅长办理刑事辩护,特别是经济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假冒商标、伪劣产品犯罪、诈骗类犯罪,具有利用侦查思维逆向辩护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办案风格专业、严谨、细致、审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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