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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之后法院就一定采纳量刑建议吗?不一定的。
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之前我们去会见过的当事人,37天取保,后面认罪认罚十个月,但一审判了三年多。
之前在黄金37天的时候是委托过我们会见的,后来取保出来了就没有继续委托。
这个案子很典型两卡类案件,刚开始定的是诈骗,后来我们见完之后就跟家属分析说好的话就是帮信罪、不好的话可能就是掩饰隐瞒,但是我本人认为是不能单纯的转账去认定罪名,还是有空间的。后来检察院认罪认罚,以掩饰隐瞒从犯这个给了他十个月量刑建议。
后来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又说自己不知道这什么钱,判决给他八个字的评价,当天翻供存在侥幸心理。
其实我看了判决,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定性还是存在很大问题:
一个是从提供帮助的时间来看。我当事人提供的时间很明显就是在拍照,在这开始之前。
二是当事人只是跑分搞了点佣金,听安排听指挥,也没办法查清找他的人是诈骗还是跑商,从获利和一点利益归于被告,即使掩饰隐瞒,也是个从犯。
通过这个事,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还是提醒下,取保了,也别掉以轻心,现在的取保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另外就是不要随便帮人转账,就说到这里。再就是,认罪认罚了,别轻易翻,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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