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7880-6596

   免费咨询热线

淘宝销售高仿货是否构成犯罪?-广州律师

基本案情


第4581865号钩图形、第3921767号"adidas及图形"、第175152号"NEWBALANCE"、第175153号"NB"均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

自2013年4月开始,被告人吴军通过电商平台供货商,购买假冒第4581865号钩图形、第3921767号"adidas及图形"、第175152号"NEWBALANCE"、第175153号"NB"注册商标的运动鞋,通过微信和QQ向他人销售。其中,向汪某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等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运动鞋,销售金额共计325626元。

2014年8月19日,公安机关在合肥市站塘路附近将正在交易的吴军现场抓获,并从其住处和仓库依法扣押假冒耐克钩图形商标的运动鞋669双、假冒"adidas"运动鞋431双、假冒"NEWBALANCE"运动鞋1664双,货值金额共计360650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吴军在庭审中称,其销售的商品为"高仿货",销售的价格明显低于正品,顾客询问时也明确告知所售商品非正品,并不知道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也属于犯罪行为。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军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325626元,数额巨大,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36065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军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本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吴军案发以后未交出违法所得,缺乏正确的悔过表现,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据此判决:一、被告人吴军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二、被告人吴军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所得325626元予以追缴。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近年来我省法院受理的新型微商入罪案件。与传统环境下犯罪行为的后果受到实施范围的局限不同,通过微信、QQ等社交网络平台实施的侵犯商标权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不受行为实施物理范围的限制,犯罪的对象更为广泛,其危害后果也更严重。被告人吴军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销售假冒品牌的运动鞋货值金额共计325626元,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共计360650元,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本案的审理有力地打击了提供社交网络平台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保护了境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扫码免费咨询
ABUIABACGAAg6J2ohQYoopHwqQQw2gU44gU

扫码免费咨询

首席律师推荐
ABUIABAEGAAgq8iohQYo6L-FvgMwgQQ4gAY


陈桂雄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风险防控部委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犯罪侦查专业





陈桂雄律师曾从事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参与破获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拥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擅长办理刑事辩护,特别是经济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假冒商标、伪劣产品犯罪、诈骗类等犯罪,具有利用侦查思维逆向辩护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办案风格专业、严谨、细致、审慎。


Law & Consulting Design

专业律师访谈,与律师心贴心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