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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里,很多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都会用家属的身份信息去注册公司或者电商店铺。因为注册人和实际经营人有着特殊的亲密关系,所以办案部门在认定注册人的刑事责任时,常常会先入为主,觉得注册人是知情或者参与其中的。
为了防止错误认定,保证罪责刑相适应,给身为亲属的注册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罪轻甚至无罪的好结果,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总结多年办案经验,重点分析注册人与实际经营人关系亲密这种情况下的辩护思路,希望能在刑事辩护过程中,给注册人责任的厘清和认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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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主观认知角度
打破亲密关系下的主观明知推定
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认为,即便双方关系很紧密,也不应理所当然地推断注册人知道售假行为。
打个比方,注册人张三是个全职主妇,实际经营人是她丈夫李四。李四用张三的身份注册店铺卖假货,可张三平时主要就是做家务、照顾孩子,对店铺经营的细节都不了解。
辩护律师要是想在这类案件里帮注册人争取有利的结果,可以收集像下面这些证据:
1、张三的社交圈子信息,能证明她生活的重心都在家庭,很少参与丈夫的商业活动;2、提供家庭收支记录,显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虽然靠店铺,但张三从来没问过资金具体是从哪儿来的;3、提供张三和丈夫平时的聊天记录,里面从来没提到过店铺商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
这些证据都能有力地证明,虽然张三和李四是夫妻关系,但张三主观上对售假行为完全不知情,进而帮张三争取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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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客观行为方面
分清正常协助和犯罪参与的界限
在判断客观行为的时候,把注册人的正常协助行为和参与犯罪的行为区分清楚,也很重要了。
比如说,注册人张三是实际经营人李四的弟弟,张三偶尔会帮着处理店铺里一些简单的事儿,像打包发货之类的。
辩护律师可以仔仔细细梳理张三的工作内容,来证明他就只是干些基础的体力活,商品采购、销售策略这些关键的环节,压根就没参与,而且在帮忙的过程中,也从来没接触到任何跟商品真假有关的重要信息。
同时呢,收集张三和李四的沟通记录,以此来证明张三接到的工作指令就只是些简单事务的操作,和售假没有关系。
这样就能论证张三的客观行为,不算是参与售假犯罪的行为,帮张三争取罪轻、无罪辩护,还有取保候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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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经济往来
辨别资金性质,反驳不合理推定
在双方存在亲密关系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是刑事律师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
在电商售假的刑事案件里,办案部门可能会因为双方资金往来频繁,就认定注册人从售假中获得了利益,然后推定他参与了犯罪。
这时候,辩护律师就得仔细比对、认真辨别资金往来的性质。
对于双方之间的资金转账,辩护律师可以通过查看转账备注、核对双方财务账目等方式,来证明这些转账是生活资助、借款之类的,和店铺经营利润没有关系。
而且当事人也没有义务去探究资金的来源,用这些来反驳办案部门不合理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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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助社会关系和家庭背景
进行辅助证明
在这类案子当中,社会关系和家庭背景方面的证据,也能给辩护提供帮助。
要是能证明注册人和实际经营人在家庭分工、生活习惯上有很大差别,使得注册人没什么机会参与售假,这对辩护工作也是很有帮助的。
打个比方,注册人是个长期生病、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实际经营人是他的成年子女。老人平时生活都得靠别人照顾,根本没办法参与电商店铺那些复杂的运营和售假活动。
我们可以收集医院病历、社区开的证明、邻居的证言等等,来证实老人从客观条件上就没办法参与犯罪,用这些作为辩护的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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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证据审查
从证据切入辩护
在电商售假这类案件当中,电子数据证据可以说是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交易记录详细记录着商品的销售时间、数量、价格以及买家信息等,这些内容是认定销售金额和犯罪情节的关键证据。
聊天记录,能很直观地反映出商家与供应商、买家之间的沟通内容,在判断商家的主观故意、商品来源以及销售过程中的行为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电子物流信息,从实物流转这个角度,证实了商品的实际运输情况,它和交易记录相互印证,共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具体到电商售假案件中注册人的辩护思路,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个人认为,刑事律师应当重点审查下面这些证据:
在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里,控方通常会拿出注册人的聊天记录,想要以此证明注册人明知所售商品是假货,却依然进行销售。
针对这种情形,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认为,刑事辩护律师在阅卷审查聊天记录的时候,就必须从多个维度进行细致分析。
对于来源合法性,要极其严格地审查提取主体、提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完整性,得借助专业技术手段,像是数据恢复、哈希值比对等方法,以此确保聊天记录没有被篡改;
对于关联性,需要紧密结合案件整体事实和其他证据,从而较为准确地判断聊天记录对证明注册人主观故意和售假行为的实际作用。
不过,在实际审查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难以界定的模糊之处,比如某些聊天内容的解读可能存在不同观点,这就需要律师进一步去甄别。
1.来源核实:务必确定聊天记录的获取途径是否合法合规,打个比方,是否依照《电子证据提取规则》等规定提取规则来操作,究竟是由证人自行提供,还是公安机关提取的,有没有存在篡改、伪造的可能性,这都得好好核查一番。
2.数据完整性:仔细检查聊天记录是否完整无缺,看看有无缺失关键信息、中间段落被删减之类的状况。尤其是聊天记录的开头、结尾以及涉及关键事实和时间节点的部分,必须保证完整无缺,同时还要留意是否隐瞒了对当事人有利的聊天记录。
3.与案件事实和证据印证:认真审查聊天记录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进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举个例子,聊天记录中的交易金额、时间等信息,是否与合同、转账记录、发票等其他证据保持一致。
4.语言含义解读:需要极为仔细地分析聊天记录中的文字表述,时刻注意语言的准确性、上下文语境,坚决避免断章取义。对于那些模糊不清、有歧义的表述,一定要结合整个聊天过程及相关背景信息来理解。
5.关键信息提取:全面梳理聊天记录中涉及的关键事实、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诸如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之后将这些关键信息与案件的其他证据和指控事实进行比对分析。
6.情感态度与意图判断:重点关注聊天双方的情感态度、语气等,深入分析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心理状态。比如说,从聊天中的用词、语气是强硬还是委婉,是否存在威胁、利诱等情况,以此来判断当事人在事件中的主观态度和可能的行为动机。不过,在实际判断过程中,由于情感和意图的判断本身就带有一定主观性,难免会存在一些难以精准把握的地方 。
(二)涉案金额审查要点
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表示,在刑事案件辩护期间审查涉案金额时,专业刑事律师一定要全方位梳理各类影响金额计算的因素。
除了重点关注订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还得精确掌握库存货值的计算标准,以此保证涉案金额认定准确无误。
同时,要善于运用数据分析手段,从大量交易数据中挖掘关键信息,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持。
在实际案例里,控方认定注册人的销售金额,主要依据是平台提供的交易记录。辩护律师审查时,理应详细剖析交易记录,查看其中是否存在大量退货、退款订单以及刷单行为。
具体来讲,刑事律师可以通过协助当事人家属取证,获取详细的订单状态、订单变更记录,把退货、退款订单从销售金额里剔除;对于刷单行为,律师不但能借助刷单平台数据、刷单聊天记录证实刷单行为,还能通过分析订单的收货地址、购买时间、备注等信息,发现部分订单存在异常,比如地址集中在同一区域、收货地址为虚假地址、购买时间间隔极短且购买数量异常等,以此查找识别刷单订单,并将其从涉案金额中扣除。
另外,对于库存假货货值的计算,应以实际销售价格为依据。要是经过阅卷发现,控方在计算库存货值时采用了过高的市场价格,刑事律师就可以通过收集同类商品的市场销售数据、与供应商的进货价格凭证等证据,证明实际销售价格的合理性,为注册人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三)间接证据审查要点
在具体的辩护过程中,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认为,在证据审查环节,针对控方可能因注册人与实际经营人的亲密关系而产生的先入为主认定,刑事律师要重点关注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对于一些间接证据,像两人之间的日常通话记录、共同出席商业活动的记录等,得仔细分析其与售假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联系,防止控方过度解读。
比如说,控方将注册人与实际经营人的一次商业应酬活动照片当作证据,试图证明注册人参与了售假商议。
这时,刑事辩护律师就应该去核实活动背景、核实在场其他人员情况,弄清楚该活动是不是一次行业内的常规交流聚会,与售假行为毫无关联,进而成功削弱该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从辅助性辩护的角度来讲,刑事律师也要善于运用逻辑推理和案例类比的方法。
一方面,通过逻辑推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注册人行为与售假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差异,比如从行为动机、行为目的、行为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注册人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另一方面,也能收集类似案例中法院的判决结果和裁判理由,进行类比分析,为办理案件的辩护观点提供参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不过,在实际运用案例类比时,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如何精准匹配案例也是个需要谨慎考量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注册人与实际经营人属亲密关系的电商售假案件中,刑事辩护要有对症下药且严谨的策略体系。从主观认知、客观行为、经济往来审查,到社会关系与家庭背景证据方方面面切入,每一个环节都要环环相扣,由此辩护,才可能对案件走向起到作用。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刑事律师只有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充分运用各类证据和法律手段,精准把握司法政策导向,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缓刑、或者获得一个罪责刑相适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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